二 、服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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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借還資源手續 |
舉辦推廣活動如書展 、 問答比賽 、書香節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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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書籍介紹 |
舉辦閱讀獎勵計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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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書推介 |
舉辦書展及處理訂購書籍事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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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影印、列印服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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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規則
1. 圖書館乃供學生閱讀自修之所,使用者應保持肅靜,不得談笑、討論、進食、遊戲或進行與閱讀及自修無關事宜。
2. 所有攜來的物品,須自行保管,一切遺失,本館概不負責;書包及袋類,須寄存於儲物處。
3. 圖書館的書籍、報章、雜誌、視聽資料,應小心使用,閱覽後須放回原處。
4. 圖書館使用者須遵從圖書館老師及圖書館領袖生的指示。
5. 學生憑學生證可借書八本,可供借閱圖書種類及借閱期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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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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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限 |
I |
中英文圖書 |
索書號前加 CHI或 ENG |
十四日 |
II |
影音資料 |
索書號前加 AV |
三日 |
III |
試題 |
索書號前加 EXAM |
三日 |
IV |
報紙及雜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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館內閱讀 |
V |
雜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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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日 |
6. 未經辦妥借用手續,私自帶走本館任何物件者,將作偷竊論。
7. 圖書如無他人預約,可續借一次,惟遲還書者,不得續借。
8. 逾期歸還外借資料者,每項資料每日須繳罰款港幣五角,不足一日亦作一日計算 (假期除外)。
9. 如欲預借已借出的書籍或新書,可到圖書館網上系統進行預借。當申請之書籍可外借時,館方會發出通知。
10.學生應保護館外借資源,如有損壞,借用人須償付費用。
11. 學生證或所借之書,不得轉借他人使用,否則所借之書如有遲還、損壞或遺失,一概由該證持有人負責。
12. 遺失學生證當即報失,否則報失前憑該證所借圖書,概由該證持有人負責。
13. 如使用電腦光碟,請依電腦檯的指示及有關使用守則。
14. 各同學必須遵守圖書館規定,違者將作觸犯校規處理。
15.本館有權增減或刪改任何規則,而毋需在事前通知。
16. 影印 / 列印 服務:
I. 本館的影印服務為自助形式,同學可使用八達通咭,於圖書館開放時間使用影印機。
II.費用:黑白影印 / 列印每張港幣三角;彩色影印 / 列印每張港幣二元 |